可在这群慌乱的人群当中就有那么几位显的格格不入了,一是我们的常瑞谦常公子,二则是恶名远扬的知府之子王侯杰了,三么就是一些非富且贵之辈了。

王侯杰不为这六十名额争破脑袋自然有他的凭借,那就是他的好父亲王知府了,因为王侯杰早已经知道了今日的规则,或者说规则制定的时候他就在场,所以他有恃无恐,那六十名额之中已然有他的一份。

而常瑞谦不担心的原因就更加简单了,因为……他有恶仆,很多恶仆,有什么样的主子,自然有什么样的下人,别看常瑞谦平时温文尔雅客客气气的,可那也只是对有助于自己的钟逸如此,这些人就没那么好运气了。

“你,起来。”

“你,滚后面去。”

“别挡着我家公子。”

“嘿,说你不听是吧?”

拥挤的人群中不时发出“怦怦”的暗响,这是拳拳到肉的触感……

常瑞谦在这帮恶仆的护送之下也是稳步前行,显然对这些事已当做平常,果然,除非有事所求于人,他是不会放低姿态平易近人的。

四周之人非常默契的让出一条道路,这在如此拥挤的人群显得格格不入,而他们脸上表情就更像一起商量过一般了,不时怒目,但看到那凶神恶煞仆人之时瞬间懦弱下来,前后反差不禁让人诧异。

常公子在将诗句写在纸上后,眼睛咕噜一转,心神活络起来,把最后名号重重写上常逸二字,嘴角挑起淡淡一笑。

不错,钟兄,这诗本你所做,而名号留你一半可见我实属君子。

钟逸如果在此一定一口老血吐他脸上,谁都清楚这是为了隐藏自己身份,竟然这么冠冕堂皇,最重要的是……颇有自己做事的一番风味。

常公子在转身欲走之时却发现一事,那收诗下人看到这首诗的时候眼神忽而一变,震惊之色显然,就连手竟然微微颤抖……

而看向常公子之时生得许多崇拜,常瑞谦自然很受用,心里暗爽一把,对钟逸的能力更加信任!

待常瑞谦走后,收诗之事也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钟逸此时双手正在微微颤抖,他一只手握着没有梗的玫瑰花,另一只手紧紧的按着罐子。

此刻,就是制作香水的最后一步了。

步骤不多,而且操作起来也异常简单,但钟逸的心情却不平静,因为这步结束之后,香水就真正制好了,检验之前所有步骤是否成功也看这步了,功亏一篑或是功成名就,就在钟逸的双手之下,怎能叫他不紧张。

钟逸双手用力的按紧坛盖,心底也是松了口气,终于,完成了……

“明日就可看到成效了吧。”钟逸嘴中喃喃说道。

突然,爆竹之声从主城方向响起,钟逸抬头望去,竟看到漫天的姹紫嫣红,想了片刻。

看来是斗诗大会开始了,也罢,我就去凑凑这热闹吧。

旋即便起身向城中方向走去……

“肃静!”威严的声音从刘长卿口中传出。

“诗句已收集完成,片刻后便开始评诗,各位谨记,优胜者切勿骄纵,略败者更无需气馁,来年再战即可,但是如若发现扰乱秩序者,杖责三十!”

刘长卿说完这些后,场面顿时安静了许多,因为收诗仅收六十首,很多人在这道儿门坎上就已经败了下来。

可真才实学的人还有许多,他们都想凭借这次机会飞黄腾达才名远扬,但无奈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绞尽脑汁努力良久写出这几句惊艳之诗,最终却连比赛的资格都没混上,谁遇此事都憋屈许久,所以谩骂声在这不大的场地中此起彼伏,场面混乱不堪。

刘长卿毕竟是做过半辈朝廷高官,上位者的威严在此刻显露的淋漓尽致,不然也震慑不到现场这么多的人。

“第一首诗诗名为春……”说道这里刘长卿一顿,目光扫向四周之人,发现他们无不侧目竖耳,神色异常专注。

随即才缓缓读到“四月春风柔,百鸟唱枝头。千花竞芳艳,万侣仙境游。”

刘长卿用舒缓的语气将这首写春之诗化为一幅绝美的画卷慢慢摊开展现在人们眼前。

不知是谁深深吸进一口气,所有人竟全都向之学习,现场一片呼吸之声,似感受到那股春意盎然的气息。

这首诗写景写情,将春天勃勃生机的一派景象与自己想象中的琼瑶仙境结合起来,给人充分的感官享受,不得不说,这是一首惊艳之作。

这时,刘长卿又开了口。

“这首诗为张秀所做,可在此处?”

现场顿时议论纷纷。

“原来是张秀公子,怪不得又此文采。”

“是啊是啊,听说张秀公子年仅十七,已得秀才名号,可谓是前途似锦。”

“那这一组获得初赛的名额可非张公子莫属了,可喜可喜。”

这些议论声在一人起身之后便戛然而止。

此人便是张秀,张秀站起来对着台上的刘长卿拱了拱手,摆正姿态做了个揖,脸上尊重之色显然。

刘长卿露出淡淡笑容,回了张秀一道欣赏的目光,心中暗道:此子礼数倒周全。

片刻之后,刘长卿便又开始读下一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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