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皆有曰:“说人于临死前,能快速回忆平生过往云烟。”

然而我却携此能力,来到了一个看似祥和的世界。

唐之贞观七年(公元633年)

柳桉乡,是一个现时期鲜为人知的隐蔽村落,已有近千年的历史。

正值夏有六月半,可谓晨凉午暖,是个游街买卖的好天气。

晨过午至,暖阳已稍稍刺激皮肤。

此时躺在街头某户人家门前的李布,经不住刺阳的洗晒,更何况穿的衣服还很厚,于是乎,缓缓睁开了眼睛。

“这是哪里?”

弱弱的眨了眨眼,李布想要起身,却发现自己的神经无法传输带动肌肉的信息,就好似毫无感觉的精疲力竭。

“怎么回事?我怎么动弹不了了?”

李布尝试起身,并且急于起身,毕竟他的衣物些厚,在这正午阳光的眷顾下,显然觉得汗洗是一种十分难受的过程。

忍受着粘衣的折磨,李布猛然拔身,却感觉自己如同杯中水想要推动杯子,似乎魂与体并未合一。

失落的躺着,李布开始回忆,他隐约记得,似乎是因为病重,于是他在围床亲朋担心伤心的眼神下,离开了那个世界。

随后睁开眼睛,他就到了这里。

望着自己那一身寒酸破烂,却紧裹身体多层的衣服,李布肯定自己是来到了一个乞丐的身体里。

也就是说,魂体不配合的原因,就是因为自己还未适应这个身体,毕竟曾经自己的体质偏弱,而这乞丐的体质却是强的很。

凝聚精神,李布全力刺激肌肉,这才勉强能够控制乞丐身做动作了。

随着他的努力,也象征性的证实了他的想法。

多次刺激,基本可以操作起身站立,李布也更是满头大汗。

站着懒惰却也晕累,于是李布靠在这户人家门边的墙上,他开始探索乞丐之前的记忆。

乞丐是个无名无姓的孤儿,但也是这柳桉乡的名人。

通过记忆,李布得知,乞丐先前是安静的坐在路边乞讨,拿着酒瓶一边畅饮,一边吟诗,虽然文笔不怎么样,但是却也逗笑了不少旁观。

伴随着破碗与开元通宝碰撞的声音越响,乞丐也越来越有兴致,诗风也变得较为狂妄。

碰撞的声音越来越多,就像是动听的乐曲,乞丐闻歌起舞,这一举动,却吓跑了围观,但是乞丐却没有因此停下舞蹈。

通过记忆,李布知晓乞丐已经时日无多,这是他打算临死前留给大家,留给世界的最后一段街头表演。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胖胖的男子出现,约摸着二十出头,他直接拿起破碗,转身就跑。

乞丐看到这一幕,怎能平静下来?虽然没想过会得到这么多钱,但是他已经打算把这钱送给恩人刘家祖姥姥,岂能随意让给他人?

于是乞丐踉跄着步伐,在不被甩掉的前提下,一直追到了此时李布所在的这户人家门前。

之后的记忆就模糊了,李布看着眼前的人家,猜测可能是因为没要回钱来,所以乞丐含着不甘离开了。

既然现在自己继承了乞丐的身体,那么怎么说也要帮着他把钱要回来还给恩人,如此这般,也算是无憾了。

想到这里,李布上前敲门,久久无人回应,就在李布愁眉苦思的时候,门开了。

门内一个胖男子出现在李布的眼前,正是记忆中的那个家伙,由于记忆模糊,所以此时此刻李布才算正式看清了他的样貌。

只见胖子揉着臃肿脸蛋内夹着的眼睛,似乎是懒觉未醒,一只红嘴嘟着却也不及脸蛋厚,除此之外,右脸还生有一痣,痣上三根长毛。

李布看着这样一个人,就提不起丝毫的好感,反而想要痛揍他一番,不过这仅是内心的想法罢了。

白了胖子一眼,李布开门见山:“昨天你拿了我的破碗,还回来。”

听到这么直白的话,胖子显然有些生气,加之些许起床气,胖子转身关门走了。

李布被门拍在外边,看着近在眼前的木门,他对胖子的印象越发差劲了。

“这人怎么回事?一点礼貌也不懂!”李布不爽的同时自言自语。

门已关,但是李布总不能就这样走了,如果那样的话未免显得太软了。

可是李布见到那种胖子,就会不自觉心生胆怯,这种毛病早在上一世就存在了。

“呼……”

深吸一口气,李布看着自己此时的身体,虽然是流浪汉,但是总感觉这家伙的身体强于曾经的自己太多,因此也是勇气大涨。

正当李布准备换成拳头敲门捶门的时候,木门再次打开了。

那个满身懒肉,长相令人厌恶的胖子再次出现在眼前。

胖子甩出一个破碗,摔在了李布的肚子上:“拿着破碗该去哪去哪,别在我这里,臭了我的门。”

李布听到这话,心有不爽:“你……”

欲言又止,李布弯腰捡起破碗,突然想起什么,起身直腰霸气道:“碗中金呢?”

胖子冷哼一声,轻藐道:“就你那点铜币,还碗中金?笑话!”

李布皱了皱眉头道:“对我来说,那可是我还恩报恩的铜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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