炙热的阳光肆无忌惮地照射着大地,照到了卫十一的脸上,他用力地揉了揉眼睛,顿时感到光线强烈,忍耐了好一会儿,才慢慢适应了。

“这是哪里?!”他自言自语地说着话,一双眼睛开始在周围寻找,想要找到一些熟悉的人或物来。

周围的一切,的确很是熟悉,这里不正是卫十一的家乡——饮马寨村吗?!

“人呢!?”卫十一看了一大圈儿,既没有发现葛三应、于沛之,以及他们的属下,也没有发现自己去世属下的尸体。

卫十一晃晃悠悠地站起来,看看自己衣冠不整,忙从庄稼地里扯出一根红薯秧子,当作腰带将上衣拢在了一起。

突然间,他摸了摸胸前,不见了秦可人和千年女尸的青丝,心里顿时一阵惆怅。

太阳亮堂堂地照在卫十一的身上,一个俊朗的身影,投射在红薯地里。

“蒋飞虎,你这个王八蛋!”卫十一咒骂着,捡起了地上的青霜剑。剑身依然青光闪烁,虽然在太阳底下,但是仍然隐隐有青霜浮在上面。

“这不是——这里是——”卫十一惊讶得几乎不能呼吸,言语也变得不顺畅了。的确够令人惊讶的,因为从周围的情形看,他似乎已经回到了七十年后的世界里。

七十年前和七十年后的同一个地方,有着不小的区别。七十年前的饮马寨村东,是一片茂密的树林;而七十年后的这个地方,已经是一大片庄稼地,树只剩下了田间地头稀稀拉拉的几颗。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卫十一先是用力拧了一下自己的大腿,感到无比疼痛后,他又朝村子的方向仔细看了看,发觉那边楼房林立,的确已经不是七十年前的家园了。

卫十一用青霜剑斩断一些红薯秧子,再用红薯秧子将青霜剑包裹起来,然后快速朝村口走去。他在即将来到村长关应雄家门口的时候,听到有外放音乐的声音——“我还是曾经那个少年,没有一丝丝改变!”

“不错!老子回来了!我卫十一回来了!”他嘴里嘀咕着,心中忐忑不安地走到了村长家的大门前。

一个身材略显臃肿的女人,怀里抱了一个小孩子,正在陪小孩子玩耍,音乐就是从她身旁椅子上放着的手机中放出来的。

“我还是曾经那个少年,没有一丝丝改变!”

“这是哪个明星唱的,真好听!”卫十一笑嘻嘻地说道。

“啊——”哄小孩子的女人看到卫十一的模样,惊得大叫一声,抱着孩子从大门口跑进了院子。

卫十一刚要说话,却看见关应雄气咻咻地从院子里冲出来,厉声喊道:“是哪个不长眼的小混蛋?!”

“关叔!是我!”卫十一看到了关应雄,心里顿时有种很亲热的感觉,“我是卫十一呀!”见对方没有一眼认出自己,卫十一有些着急,主动介绍了自己。

“是——是你个小混混!”关应雄也有些吃惊,但是经过仔细辨认后,他还是认出了这个曾经勾引自己女儿、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卫十一。

“我还是曾经那个少年,没有一丝丝改变!”

手机外放的音乐,还在门口的椅子上不间断地歌唱着。

“我说十一呀!你还真是曾经那个少年,没有一丝丝改变呢!”关应雄面带讥讽地说道,“而且越活越没有个人的样子了!”

卫十一从对方的神情中,看出了百分之百的鄙夷。

卫十一想起刚才吓走了的抱孩子女人,忙对着自己看了看,发觉自己衣衫破烂,浑身是泥巴,更为重要的是,一身衣服还是民国装束,实在有些不伦不类。

“关叔,让您见笑了!”卫十一充分发挥自己脸皮厚的特点,嬉笑着说道,“我前几天接了一个剧组的生意,去给人家当群众演员了!”

“我就说嘛!”关应雄撇着嘴巴说道,“你小子出去打工是去工地,当演员也只能当个群众演员,一辈子没出息!”

“我——”卫十一微微一笑,说道,“关叔,您不能这样瞧不起我吧?!”

“我还是曾经那个少年,没有一丝丝改变!”

在这样一个激越奋进的歌声做背景音乐的情况下,卫十一点点头,经历过大风大浪的男人,哪里还会在乎什么言语侮辱,他觉得实在没有和对方争论的必要。

“你小子!”关应雄变本加厉地说道,“当初还死乞白赖地勾引我女儿关心,幸亏我有先见之明,要不然,女儿跟了你,简直等于跳进了火坑里!”

卫十一听到“关心”两个字,顿时触动了内心深处最柔软的一根神经,忍不住问道:“关心——她还好吧?!”

“哈哈!”关应雄自豪地笑道,“你小子就别瞎操心了!我的宝贝女儿,早就嫁人生孩子了!哈哈哈!”从他的笑声里,卫十一听出了侥幸的意味,如同赌博没有输钱一样。

抱着小孩子的女人,试探着从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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