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的几天里面,欣冉和沈梦瑶相处的十分愉快。

而在保安室里面,我又能够在我的对面看见那认真在看书的欣冉了。

这也许是对我来说,是一种平日里辛苦写小说的,一些慰藉吧。

虽然我是写自己的自传,但是毕竟是小说,就免不了添油加醋,甚至是反思我的自己这三十岁的人生,截取精华。

剧情,对我来说,并非难事,但是这些总结出来的精华,才是最难的部分。

精华这个东西,可不是那么难提取出来的。

每当我陷入瓶颈,亦或者行进到山隘处的时候,便是有些丧气。

而这些时候,看见坐在我对面的欣冉仍然在努力的时候,我的动力便是又瞬间提了上来,喝一口茶叶茶,继续开始我缜密的人生构思。

只是似乎并不只是我一个人,会在面对生活的时候遇见瓶颈,而是所有人的都是!

显然,我的身边就有这么一个。

楚雅涵在来到江州之后,似乎迟迟都没有找到什么工作,便是有的时候,会经常代替我去“精舞门”去接欣冉。

但是,站在她的角度,其实这并非是她一直所想要做的事情。

工作,才是生活在这个社会最重要的东西。

而楚雅涵也很显然知道这个道理,显然接送欣冉并非是她的工作,她也从来没有和我要过一分钱。

也许,这就是不好好学习的后果吧。

可是回想起来,楚雅涵有着楚倩倩这样的姐姐和那样寡廉鲜耻的母亲,大概就算是她想要努力,也会在努力的时候顿生无力感吧。

有的时候,这种无力感,便是致命的毒药。

在楚雅涵没有察觉的情况下,一点又一点入侵她的身心,让她在不知不觉中逐渐沉沦。

每次晚上,当我回到家的时候,都能够看见楚雅涵在自己的房间里面落魄的身影。

即使如此,除了关于“吃住行”的问题,她是从来没有麻烦过我和沈梦瑶。

这便是即使我有心想要帮她,也没有什么机会了。

甚至在今天又发生了一件,我和沈梦瑶始料未及的事情——

前几日,在欣冉生日当天,那首饰店被抢劫的事情被一些媒体给曝光到了网上。

又是一件我没有想到的事情!

草!

这是我在保安室里面,无聊刷新闻的时候刷到的。

标题便是赫然几个字——“江州某一首饰店抢劫在十分钟之内告破!”

当时看见的时候,我眉头一蹙,因为我还从来没有听说过一个抢劫的案子,在十分之内就告破的。

而唯一一个在十分钟告破的案子,便是我亲眼所见,当时就在现场的那件案子!

我抱着侥幸地心情点了进去。

那条新闻还附带着一条视频。

我点开了一看,不禁冒出了一身的冷汗——

那条视频有着我和沈梦瑶、欣冉以及楚雅涵,还有一众在这家首饰店工作的人。

无可置疑的是,那个视频的位置,绝对是一个监控。

很显然,这个视频应该是那些媒体从首饰店里面的员工买过来的!

不然,媒体的手上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现在,就来地方警员都会驻扎在网络平台上,譬如微博之类。

我上网搜了一下,便是也没有看见江州的那个警员说明了这条案件。

甚至,在今天媒体发布这则新闻以及这个短视频之前,除了在现场的人之外,是压根没有任何知道这件事情的。

很显然,是在哪里出了问题。

这个案件在那些无良媒体的发布之下,那热度简直就是水涨船高!

甚至有不少人,在视频评论区的地方,认出了视频当中的那个人便是沈梦瑶,

“你们有没有觉得那个护着孩子的美女,像是沈猛瑶?”

“是啊,这个角度虽然不是很好,但是这个美女,简直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美啊!”

“楼上说的对,这样的极品美女,在江州,我唯独看见过的就是沈梦瑶,别的什么啊,都是P的!”

“卧槽?!羡慕啊,楼上,见过沈梦瑶本人?”

“……”

没错,已经是不少人将沈梦瑶认了出来,甚至搞的不好,原本这个只是抢劫的新闻,会变成一个爆料。

那些无良媒体便是不需要合理的理由,他们便只是会因为评论区网友的话,而将新闻重新更改标题,重新编辑。

将一切的内容开始和沈梦瑶挂钩。

毕竟,沈梦瑶在江州因为林佳美的原因,本身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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