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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沈曼雨……”女子上下打量着曹天枢:“你怎么称呼?”

“曹天枢。”

“看起来你年纪不大。”

“大四。”

“原来都上大学了。”沈曼雨轻轻一笑:“我还以为是高中生呢。”

“我看起来那么幼稚吗?”

“你是长得年轻……”沈曼雨说到这里,很感慨的轻呼了一口气:“原来你是学生,难怪会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跟身份有什么关系?”

“人啊,走上社会以后,就会变得圆滑老道,善于明哲保身,遇事躲着走,绝对不会多管闲事。”沈曼雨更加感慨了:“也就只有学生了,有着一腔热血,遇到不公不义敢于出手!”

曹天枢听到这话,一时默然,因为沈曼雨说的太对了。

曹天枢回顾自己的前一世,作为老屌丝还真就是遇事躲着走,遇到不公正至多也就在网上用键盘发发牢骚,绝然不敢像今天这样见义勇为。

不是曹天枢太懦弱,也不是大家都太自私,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如果你见义勇为,很可能流血之后再流泪。

学生不懂社会,当然有一腔热血,而曹天枢重生之后,重新找回了这一腔热血。

“谢谢你。”沈曼雨拍了拍包上的灰土,轻呼了一口气:“这个包我真挺喜欢的,要是被人抢走了,不知道该怎么办。”

“包丢了可以再买,人没事儿就好。”

曹天枢刚才摔倒之后,身上全都是泥水,沈曼雨看了看:“你身上脏了……我家就在附近,不如去我那洗个澡吧。”

曹天枢还是第一次被女性邀请去家里洗澡,有点怀疑自己听错了:“这……不太方便吧?”

“没什么不方便的。”沈曼雨不让曹天枢继续按摩,活动了一下脚踝,感觉不再疼痛了,于是站起身来走了两步:“看起来骨头没事儿……走吧,去我家里吧,就当对你表示感谢。”

曹天枢爽快的答应了:“好。”

沈曼雨的家确实非常近,就在公园边上,是一行TOWNHOUS边上的一栋。

所谓“TOWNHOUS”,就是联排别墅,带一个很小的院子。

在这个年代,各种别墅还是很少见的,能住进来的人都有一定身价。

沈曼雨住的这一栋,面积倒不太大,收拾的干净利落。

沈曼雨把曹天枢带到卫生间前,吩咐道:“你进去洗一下吧,这衣服就别要了。”

“不要了我穿什么?”

“我去给你买新的。”沈曼雨微微一笑:“把你的尺码告诉我。”

曹天枢说出自己的尺码,沈曼雨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

今天曹天枢去公园,是因为知道沈曼雨会遭遇抢劫,自己就是去救沈曼雨的。

那么沈曼雨到底是什么人?

她对后来很多事的发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对彭永泽更是有直接影响。

其实,前一世曹天枢跟沈曼雨没有任何交集,甚至根本都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

在这一世,沈曼雨跟曹天枢本来还是没什么关系,曹天枢决定设法发生关系,而见义勇为是最佳途径。

历史发展进程已经改变,就不如变得更彻底一些。

只不过,曹天枢没想到,因为见义勇为把自己弄得脏兮兮,于是进到卫生间里好好洗了一番。

曹天枢足足洗了十多分钟,正准备穿回自己原来的衣服,卫生间的门突然敞开一条缝。

紧接着,一只纤纤玉手伸进来,往地上放了两个包装袋,沈曼雨的声音随之响起:“我给你买的衣服,你试试合适不。”

曹天枢把包装袋打开,里面有一条裤子和一件衬衫,还有一件夹克,全都是名牌。

曹天枢试了一下,还真挺合身,那么原来的衣服也没必要留着了。

曹天枢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沈曼雨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沈曼雨换了一身衣服,是一件粉红色连衣裙,双脚平举搭在面前的茶几上,短丝袜已经脱了。

“坐。”沈曼雨看到曹天枢出来,指了指自己对面的沙发:“再次对你表示感谢,像你这样的热血的小伙子,如今已经很难见了。”

曹天枢坐了下来:“多年之后会更罕见的。”

“说的你好像能预知未来似的……”沈曼雨上下打量着曹天枢:“你在哪上学?”

沈曼雨双腿平放,双脚交叠在一起,双腿之间在裙袂之下有一条缝隙,曹天枢努力不去看那条缝隙:“菁华大学,中文系。”

“还是名牌大学呢。”

“你呢?”曹天枢试探着问:“做什么的?”

“我的生活很简单……”沈曼雨告诉曹天枢,她从学校毕业之后,就闲着没什么事做,每天就是跟朋友聚会,吃吃喝喝打麻将。

“你没有收入来源?”曹天枢指了指周围的陈设:“这套房子可不是无业游民能买下来的。”

“是父母留给我的……”沈曼雨笑了笑:“我父母做生意,后来经营状况不太好,他们就把生意出兑了,不过手头还是留下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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