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便是数年春,三月末,落花成阵。

大夏国京城天都各条街道上俱是铺锦堆雪一般,落红的残香带着颓靡之气,伴着袅袅丝竹声,好不令人熏熏。

黄昏时的一霎细雨刚住,落日又穿过不甚厚的阴云自西天倾下万道霞光,把原本就繁华的天都街市映照得更加璀璨辉煌。

这正是倦鸟回巢,行人归家的时候,偏偏鸿蒙大街上人头攒动,挨挨挤挤,像是赶着看什么热闹一般。

细一瞧,街上站的多半是年轻女子,人人脸上或多或少都流露出期盼的神情,还不时窃窃耳语。

临街的春明茶社二楼,靠窗的雅间有两人相对而坐。

北边的那位是个外族打扮的姑娘,生得窈窕丰满,妩媚秾艳,尤其是那双大眼睛,看人的时候火辣大胆,像是从不会害羞一样。

她身上下凡能装饰的地方都镶戴满了金饰宝石,件件都是珍品。

坐在她对面的是个红衣少年,玉簪束发,蛮带束腰,面相俊俏,举止风流,令人一见难忘。

那位外族少女不时地向窗外张望,妩媚的大眼里带着焦急。

少年则嘴角挂着一抹浅笑,一手擎杯,一手把玩腰间系着的小金龟。

街上原本很嘈杂,忽而就安静下来。

外族少女的半个身子都探出了窗外,激动地大声喊道:“快看!兰台公子来了!”

红衣少年慢悠悠地撑起身向外看了看,只见街心上有一个身着白衣胯下骑着一匹黑马的年轻公子,容色端凝,眉目如画,气度清幽冲淡,硬生生不带一丝烟火气,不禁轻笑道:“美则美矣,可惜冷得要死。”

外族少女听了立刻眉飞色舞道:“就要他冷才好呢!太好上手的容易腻。我早就听说司马家的子弟个个俊秀,司马兰台更是平辈中的这个!”说着竖起拇指比了比,表示赞美。

对于大夏国而言,司马家和高家等同于晋时的王谢两家。

司马兰台名楚,但以字行世,人多称其兰台公子。

今日是他从仙源山学成归来之日,京城中许多人都来瞻仰其风姿,且绝大多数都是女子。

天都人烟阜盛,风气开化,女子逛街不戴面纱,未婚男女在街上交谈也不稀奇。

至于当街看美男,那更是风气使然,再寻常不过了。

鸿蒙街直通云光门,从南进城的人都要走云光门,且司马府就在鸿蒙街东边的百贤巷,所以这段路是司马兰台回家的必经之路。

街上的那些少女们激动万分地看着兰台公子,无一例外地心头鹿撞面色潮红。

美男她们见多了,但像这般的绝色人物当真世间罕有,没见过的人绝不相信会有人生成这样,见过的人都会念念不忘。

两年前司马兰台曾经回过一次京城,那一次就导致观者如堵,可惜有许多人没能赶上,深以为憾事。

被众人注目的司马兰台神色从容疏离,眼眸半垂着,如入无人之境。

因为前不久的那场小雨,他露在素纱蝉翼冠外的几缕发丝略显潮润,白衫垂坠贴服在身上显得身姿更为修削挺拔,衣襟上沾染些许落花飞絮,平添了超逸的林下风姿。

更令少女们神魂颠倒的是,兰台公子洁白若雪的衣裾之下居然是一双赤足。

倒不是他特立独行,而是在城外救人的时候鞋子染了污泥,他天性喜洁,又一时找不到替换的鞋袜,索性就脱了下来。

“快帮我看看,”外族少女抓着红衣少年的手腕急急地说:“一会儿他可就走过去了。”

“隔得有点儿远呐,”红衣少年不紧不慢道:“又看不到正脸。”

外族少女一着急,叽里咕噜的说了几句本族话,又用汉话问:“那怎么办?”

“你丢个茶杯砸他头上,他一抬头我就看清了。”红衣少年坏笑道。

“你这是什么骚主意!”外族少女不悦道:“万一破了相怎么办?我岂不是罪孽深重?”

她说汉话口音很重,有的字发音不准,“馊主意”到她嘴里就变成了“骚主意”。

“不然你丢个戒指下去也成。”红衣少年挑眉说道:“说不好就是定情信物呢。”

这不经意的一个小动作竟有说不尽的风情,外族少女不由得呆了一呆。

“不要对着我发痴,你的兰台公子可要过去了。”红衣少年笑着提醒道。

外族少女听了忙回神,毫不犹豫地从手上退下一只凤血玉戒指,用力的丢了出去。

那戒指并没有打中司马兰台,而是被他轻轻侧头躲过了。

不过目的也达到了,兰台公子清冷的目光掠过来,看清了茶社二楼窗边的两个人。

一个胡人贵族少女,还有一个红衣少年。

司马兰台的视线只在少女脸上一扫就过去了,倒是在那个少年的脸上停留得稍久一些,但也只是比较而言,很快就转过了头继续赶路了。

刚刚他抬头看过来的时候,眉头稍微皱了一下,显出两眉之间的一道竖痕如冰刃,令无俦容颜又添了一股狞厉之气,看得外族少女心旌摇荡,扶着栏杆几乎要晕倒。

“如何?这下可看清了?”外族少女问红衣少年:“我真是太想把他给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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