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酒蹲坐在地上,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墨姝。

它的脖子、前胸和腹部大片的灰白毛,发出白金般的光亮,耀眼夺目,射散出一股凶傲的虎狼之威。

面对这样一只体型壮大,目光炯炯的狼,若是常人,定会被吓得屁滚尿流。

可墨姝一点无害怕之意,反而觉得亲切。

墨姝知道,烧酒并非如他们所说的那般凶残狡诈。它们对待猎物凶残,但却不常主动袭击人类。

相反,狼其实是最值得令人学习且钦佩的动物。

它们过着群居的生活,虽然通常独自活动,但却是最团结的动物,它们绝对不会在同伴受伤时独自逃走。

狼有敏锐的观察力、专一的目标、默契的配合、好奇心、注意细节以及锲而不舍的耐心。

这些,都是身为人却很难做到的。

人往往会被金银权利所迷惑,从而忘记本心,失去自我。

而狼的态度很单纯,那就是对成功坚定不移地向往,它们比人更执着。

在狼的生命中,没有什么可以替代锲而不舍的精神。

狼对于对自己有过恩惠的人或动物很有感情,可以以命来报答。

墨姝想,这大概也是烧酒为什么至死也要护安宁郡主的原因吧。

她伸出手,摸了摸烧酒的头,喃喃自语:“你可是勇猛的战狼,居然被世子用来跑腿。”

她说完之后,才几不可见的勾起唇角:“若是被郡主知道了,肯定会气疯的。”

烧酒哪里听得懂这些,只蹲坐在地上,百无聊赖地四处张望。

墨姝笑眯了眼,然后对着屋外的清莲道:“今早外祖父不是送了些羊肉过来吗?你去拿些生的,切成块送过来。”

清莲楞了楞,跑到门外,才问墨姝:“小姐,你要给……给这只狗用?”

“嗯,等会你去表哥院里拿药膏,让他不必跑一趟了,再让疏影守着院门,没有我的吩咐,谁都不许进来。”墨姝想起这只狼是郡主的,怕被人瞧见,引来事端,虽然杨府的人都挺规矩,但还是多一个心眼为妙。

清莲听了,赶紧点了点头,退了出去。

烧酒在地上蹲坐久了,站起了身子,朝门外走了两步。

墨姝怕它要走,连忙走到烧酒身边,对它道:“烧酒,你等会,马上就有吃的了,是羊肉。”

这次烧酒似乎听懂了墨姝说的话,它停了下来,再听到“羊肉”时,它本来无神的眼睛瞬间蹬圆了,还用它庞大的身躯蹭了蹭墨姝的身子。

郡主将烧酒养得极好,它的毛光滑有光泽,身上的肌肉也十分健硕。

它只是用头蹭了蹭墨姝,却让原本俯下身子的墨姝差点站不稳。

“好了”墨姝用手拍了拍烧酒的头“要摔了。”

烧酒又像听懂了一般,马上就停下了动作,乖乖地蹲坐在地上。

因为俯身久了,腰和腿脚有些麻。

墨姝才刚站稳身子,那烧酒就突然站起身来,往屋外走去。

烧酒动作十分敏捷,把好不容易站稳的墨姝吓得抖了抖身子。

“烧酒,你干嘛去?”墨姝拍了拍受惊吓的心脏,喘着气问道。

只见那烧酒走到门外就停了下来,眼睛却直勾勾地订着外面。

而这时,清莲端着一个铜盆过来了。

都说狼的嗅觉十分敏捷,如此看来,这传言不假了。

虽然小姐说这只狗很乖,可清莲再看到这么大只狗时,还是怕得不行,她端着羊肉走进屋,双腿明显的在颤抖。

烧酒紧紧的跟着她,让她有种想撒盆就跑的冲动。

清莲快速的将呈有羊肉的盆饭在了地上,冲墨姝福了福身就三步并两步的跑了出去。

而烧酒才不顾她怕不怕,走到盆边就快速的吃起了羊肉。

杨家的人总爱在冬天喝热腾腾的羊肉汤,吃香喷喷羊肉烤串。

所以一到冬天,厨房里最常见的就是羊肉。

在大周,羊肉并不多,价格也不绯,能用上羊肉的大抵是有官之人。

而杨家最不缺的就是银两,总是大筐大筐的买回来。

海棠院里有个小厨房,外祖父便给她送来了许多羊肉,说是让她天太冷时就不要出门了,呆在院里烤烤羊肉串吃,也算打发时间。

可墨姝不太喜欢用油腻的食物,而且外祖父这次送来的羊肉…略多。

看到烧酒像饿了许久似的,露出尖尖的爪子和尖尖牙齿,大块大块的撕扯着羊肉吞进嘴里。

墨姝想,这些肉终于派上用场了。

它用得极快,只是一会儿就将满盆的羊肉用得一干二净。

吃完之后,烧酒又恢复了方才乖巧的模样。

墨姝笑了笑,对它挥手道,“快回去吧,路上小心些。”

烧酒看了看墨姝,才踏着快步跑出了院子。

见它走后,墨姝将那玉露膏同纸条放进了盒子里。

想了想,又将玉露膏拿了出来,只留下那张纸条,然后将盒子放到了隐秘之处。

待清莲回来,见那满满一盆羊肉被吃得一干二净之后,眼睛瞪得像铜铃,“这狗也太能吃了吧!”

墨姝听了之后,忍不住笑了起来。

“小姐,郡主的狗怎么会来这里呢?”清莲一边收拾盆一边疑惑问道。

墨姝怔了怔,还是将遇见世子同扭伤的事告诉了她。

她身边的丫鬟皆是忠诚之人。原本不想告诉她们,是觉得麻烦且没有必要。

后来想想,往后她要做的事情太多,一个谎要用另一个谎去圆,更麻烦。

况且她以后要做的事情都充满危险,做为忠于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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