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三儿,你这一两年不是改邪归正了么?兄弟们也不搭理了,出来玩儿都叫不动,今儿怎么有空和哥几个喝酒?”

“就是!虎哥那时候都直说了让你去帮他管东门那会所,大哥,你哪门子想不开,不当老板,非要去当个累死累活的快递员?”

“嗨,你们几个屁话咋那么多?喝酒喝酒,三哥说了他请客,放开了喝!”

初夏夜晚,一处热闹的路边食摊里,几个亮着膀子的年轻人正一边磕着花生毛豆,一边喝着啤酒,眉眼张扬,周身都带这些匪气,让周围的食客都不敢太靠近。

其中有一个青年不怎么吭声说话,只一味地闷头喝酒,酒杯空了又满上,满了又被喝空,不到一会儿,脚边就七零八落散了好几个空瓶。

“老板!拿两瓶白酒来!”

青年忽地出声,店里面正在忙的老板连忙应好,没一会儿便送来了两瓶度数不小的老白干。

“咋回事儿?三哥这副失魂落魄的样子?”漂了头金毛的小矮个忍不住抬起手拐了拐身旁的胖子,问道。

“我咋知道!”胖子莫名其妙,不过偷偷瞅了瞅梁三,跟金毛咬耳朵,“不过我瞅着三哥这神情,咋、咋有点儿眼熟?”

金毛顺势又抬眼打量了一番,一边夹起一根卤鸭脚啃,一边含混道,“是有点眼熟。”

他俩坐在梁三对面,还有一个额头上有一道刀疤的男人坐在梁三旁边。他们几个算是一直跟梁三走得很近的朋友,这会儿金毛看了看梁三,又看了看刀疤,忽然福至心灵的一拍大腿:“这不跟刀疤之前被他女神拉黑的时候一个样么!”

他一激动,嗓门就没控制,刀疤一个眼刀横甩过来,嘴里的鸡骨头嚼得咔滋响,冲他露出个凶残的微笑。

金毛连忙闭上嘴,自觉地拿起啤酒灌了半瓶。

“失恋了?”

刀疤和梁三以前都在一个叫虎哥的大佬手底下混,但虎哥更看重梁三,他有段时间一直不服气。后来还是和梁三打了一架,硬生生被打服气了,两人关系才慢慢好了起来。

“嘿嘿,不是我说,这出来混啊,迟早要还的。”这会儿见梁三跟霜打了茄子似的,刀疤忍不住幸灾乐祸,“你小子以前对场子里那些追你的姐姐妹妹正眼都不给一个,这会儿被人撅了?哈哈哈,该!”

胖子嗦了口田螺肉,含混的追问,“谁啊谁啊,咱认识么?难不成三哥就是为了他改邪归正的?”

“卧槽,这么感天动地的!?”金毛捂着胸口装出一副感动样,“三哥我错了,您这不是想不开,您这是勇敢追求真爱!”

梁三瞥了金毛一眼,不置可否,只冷哼一声,“追个屁,人家觉得老子碍眼得很!”

他夹了口桌上的凉菜,把杯子里的白酒一饮而尽,又再倒满上。想着这几天那人好脸色都不给自己一个,还每天忙里忙外跑去医院看那个揩他油的肥猪,心里就怄得不行。

越想越气,他“嘭”得一声大拍了一下桌子,声音震得周围安静了一瞬。

“老子他妈的为了谁!?”

金毛和胖子对视了一眼,心中觉得那人可真是个勇士,竟然敢这么不给三哥面子。

“诶别气别气,”胖子很有眼色的把梁三的酒杯又满上,“那有句话不是说了吗,天涯何处无芳草!三哥你这盘靓条顺的,咱再找下家就是了嘛!”

“傻逼!盘靓条顺是说女的!”金毛读完了初中,文化水平比其他人高一截,踩了胖子一脚,又观察着梁三那副郁郁却放不下的表情,斟酌着问道,“三哥,真喜欢?”

他初中就跟着梁三混了,当然知道他三哥平日里看着放荡不羁,其实感情方面还是一片白纸。除了经常惦记着他那个远在国外的哥哥,根本就没出现过其他人。

梁三拿着酒杯的手顿了顿,然后仰头再一次一饮而尽。

“嗯。”

他以前以为自己只是崇拜自家大哥,性格好,学习好,对他好,让他觉得这世上没有比大哥更好的人。后来方宏渐走了,抛下他去追求新生活,梁三又怨上了兄长的无情和狠心。

再后来,方宏渐回来了,解开了这些年的误会,他又再一次被这个男人的温柔和关心俘获。他愿意听他的话,愿意跟以前的狐朋狗友绝交,愿意过上平淡的日子,只要大哥的目光一直放在他身上。

梁三早就知道自己疯了。

他不喜欢女的,也不喜欢男的。这辈子做过的春梦对象,从头到脚就只有一个人。

而那个人,是他的大哥。

“要是真喜欢,那就死皮赖皮追呗!”

四周人们推杯换盏,喧嚣嘈杂,耳边是金毛不知从哪儿听来的歪理,“都说烈女怕缠郎!只要功夫下的深,铁杵都能……呸呸呸,我是说,多花时间陪她,什么吃饭喝酒看电影,培养培养感情嘛!”

梁三不耐烦道,“老子天天跟他一个屋吃饭睡觉!”

有个屁用!

嘶——

其他三人对视了一眼,都他妈同居了?

这女人……不得了啊!

“那、那……”胖子咽了咽口水,“直接霸王硬上弓?”

其他人的目光部看向她,胖子连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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