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哪里啊?他望着眼前这片陌生的草地,已是中午时分,阳光暖暖地照在他的身上,活着的感觉真好。

都说洞中一日,世上一年,不知自己已度过了多少时光了。

他忙打开手机,还好手机有电,看来没过去多久。等了半天,手机显示出正常的时间和地点。

仅过了一天时间,地点仍在多伦境内,但已经离那片山谷有八十多里了。

看来这条神秘通道,就是为了迷惑人,让进入者很难再次找到入口。

这片草地,远离人烟,倒是一处僻静所在。他看了看身上的血污,回想起这场惊心动魄的人狼大战,让他心胆俱裂。

他找了一处隐蔽的山石,从背包里找出来换洗的衣物,要不这身脏兮兮的打扮还不让人以为是哪儿来的流浪乞丐呢。

幸亏来时,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在打斗中,他除了将急需的桃木剑、黑狗血、摄魂瓶等物装在贴身的衣服口袋里,将其他物品都挂在一块山石上,这才避免了被恶狼撕咬粉碎。

在阳光下,他一身浅蓝色冲锋衣,短发在风的梳理下纷飞,又一派天高地阔、任我飞翔的自由姿态。

劫后余生,虽然让他很欣慰,但现在面临一个重要的难题,怎么回去啊,总不能走回去吧?

好在现在他体力充沛,走起路来健步如飞,倒也能轻松走出二十里地。

他用手机搜索了一下方向,发现离他最近五里便有一个散落的村庄。他加快脚步一路向南而去。

果然,行出五里,见到山脚下一个蒙古包帐篷,十几只羊在山坡上啃草,一个健壮的汉子带着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在一旁看守着。

他走过去和这个汉子攀谈,说自己来这边旅游,半路马匹被惊到,把他掀翻到路上,马也不知道跑哪儿去了,看能够卖给他一匹马。

这汉子倒颇为豪爽,领着他到二里外的一个马棚,指着里面的十来匹马,让他挑选。

他对相马之道并不擅长。但好在常听评书,尤其在《秦琼卖马》一段中,详细记载了相马的标准:

头至尾,长丈二,蹄至背,高八尺。头上长角,肚下生鳞。高齐穗儿,大蹄板儿,刀螂脖儿,竹签耳朵,蛤蟆脸儿,葡萄眼儿,大乖乖肠;前裆宽,后裆窄,前裆宽,容人走,后裆窄,伸不进手。

不过,这里并没有那种宝马良驹,他在这汉子的引导下,选了一匹背厚裆宽的大黑马,给了他一千块,便骑马出门而去。

这次返程,由于轻车熟路,又加上任务圆满完成,心情舒畅快意,行起路来,竟然比先前快了不少,不到半天,就回来了阿布都老人的住处。

老人见他平安回来,直说上天保佑,看来这老人实在淳朴善良。

他觉得把人家的马匹弄丢了,有些过意不去,就将这头大黑马给了老人,老人再三推辞不受,但他执意留下黑马。换回自己的吉普车,往邯郸开去。

放下心里包袱,他也不着急回去,边走边逛,欣赏着草原深秋的别样风光。

虽然草色不再清脆欲滴,半黄半绿掺杂,逐渐地失去了生机和柔韧,但却一副傲骨,依然坚挺地经历风霜磨砺。

悠闲两天后,他才回到邯郸,他赶紧给李若汐打去电话,毕竟有五天没见了,心中也十分挂念。

甚至在他生死一刻,都想着她甜美的笑脸,一定要活下去,才能更好地照顾她、守护她、爱她。

“你怎么才回来啊,前几天,给你打电话一直打不通,可把我急坏了。”李若汐听到他的声音,有些焦急。

那可能是自己深陷狼窟的那两天吧,他在一个与外界隔绝的空间里,手机信号中断了,逃出生天后,又醉心于游历草原,没有及时联系她。

“出什么事儿了,你在哪儿?我这就过来。”赵元康心怀愧疚道。

“嗯,我给你发位置,见面聊吧。”李若汐应道。

两人在一个超市门口相约,几天不见,李若汐竟有些憔悴了,他有些心疼的轻抚她的头发,一缕淡淡的百合清香,让他很是受用。

“你知道吗?我表嫂死了,从高空坠下,尸体分成了三节,死得可惨了。”李若汐声音有些发颤。

“啊!?那是怎么死的啊?”他大惊问道。

“警方怀疑是我表哥杀的,已经把他关起来了,但我表哥一直说他没杀人。家里都急坏了。”她有些不知所措。

“你先别急,我去了解一下情况再说。”

这件事关系重大,不仅涉及到她的家事,甚至还涉及到司法,一定要查探清楚,才能入手。

他把李若汐送回住所,联系上王子祥一起去公安局打听情况。

一路上,王子祥向他讲述了这个案件的坊间传闻。

这就像明星绯闻一样,都是一些流言蜚语进行发酵、升华,被说得神乎其神,让人们信以为真。

关于这个凶案流传最广的传闻,是情杀分尸案。

有人说,这女人生性风流,背着丈夫在外面和一个有钱的男人出轨,后来被丈夫发现了,一怒之下,将她杀死,分尸、抛尸。

这个耸人听闻的故事,虽然很吸引听众的兴趣,但又很难自圆其说。

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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