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后。

向晚从技术部的一个小新人一路做到了现在的技术总监的位置,公司所有人对她的实力和付出有目共睹。

不过向晚这两年的重心都放在工作上了,引起了向丽华的不满。

向晚结婚后,没过多久,向丽华就辞职呆在家里当职主妇了,她该为孩子准备好的嫁妆都送出去了,她也就能安心在家享享清福了。

但是呆了没几个月,她就觉得闷,所以她从今年年初开始就催着向晚考虑要孩子的事情了。

毕竟向晚和霍珩结婚已经两年了,而且他们小夫妻俩也不缺钱养孩子,不如趁年轻时候早点先要一个,然后过几年再考虑要不要二胎。

向晚为了躲避这个催生话题,已经和霍珩两个月没回向丽华家吃饭了。

甚至她接到向丽华电话,没说几句,向丽华就会谈到孩子这个话题,每到这个时候,向晚总是会找个借口挂掉。

霍珩对要不要孩子这件事一直模棱两可的,没有一个明确的态度,向晚这两年时光里,每次想和他谈论这个话题,要么被他三言两语岔过去,要么就把她折腾得没劲思考要不要孩子。

向晚一开始是觉得霍珩是没有做好做爸爸的准备,还安慰他她也是第一次当妈妈,他们俩可以一起学习努力探索,争取第一次为人父母就能够做好每一件小事。

后来次数多了之后,她发现霍珩是有点排斥要孩子这件事情的。

向晚生日那天,不得不和霍珩一起回家吃饭。

顾煜和江珊两人在读研究生,那天都有事,没能赶得回来。

向晚心里明白,那两人不回来的原因多半是,不想听顾东国和向丽华反反复复地唠叨,催他们在最年轻的时候生孩子,说什么对自己的身体也有好处。

顾东国虽然明面上催向晚和霍珩,背地里指不定多想抱孙子,而不是外孙子。

但是顾煜和江珊才研一,他俩都还在上学,并且也没有现在就结婚的打算,两人比向晚还要不乐意回来了。

向晚听唠叨听多了,早就到了死猪不怕开水烫、油盐不进的地步,总是敷衍性地点头说好。

霍珩敛着长睫,漆黑的眼沉静,面上没什么情绪,心里却有点动摇了。

如果向晚一定要生孩子的话,拖下去确实对她身体不好。

尤其她受过伤,身体底子差,身子骨本来就比不上其他人。

趁年轻早点生,恢复起来也快。

虽然他并不喜欢孩子。

在他眼里,孩子其实和恶魔差不多,都说童言无忌,所以他们才会用最刻薄最无知的话去伤害他们同龄的人。

而且他和向晚现在的状态他很满意,只有他和她两个人,没有其他人插足。

这也是他为什么肯放向晚一心扑在事业上的原因。

向晚除了忙事业就是陪他,光这两样就已经占据了她的部精力,她根本没空去和其他人社交。

如果突然冒出一个孩子分走了向晚的注意力,还有可能是她部的注意力,这种事情只要想想,他就觉得自己忍受不了。

一直以来,他需要的、想要的都是她的部。

但是他现在不得不为了她选择妥协。

晚上,霍珩将向晚捞入怀里,亲吻她白皙柔嫩的后颈,亲了一会儿,他唇瓣凑近她耳朵,呼吸滚热急促:“要吧。”

向晚身体有些不舒服,本来迷迷糊糊地睡着,听到霍珩的话,睁开了眼睛。

她有点热,额头和脸颊都泛着潮红,鹿眸蒙着一层水光,目光有些迷离。

向晚轻喘了一下,似乎不明所以,“啊”了一声,嗓音软糯地像是要化成水:“要……什么呀?”

男人的手上的动作无比熟稔了,他眸色暗沉,压低了声音,嗓音微哑:“孩子。”

向晚背抵着他的胸膛,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软声道:“今天……可能不行,我有点难受。”

霍珩蹙了蹙眉,抬手绕到向晚眼前,手背覆上她的额头,有点烫。

可能是晚上从向丽华家回来她死活不肯穿外套,两人刚刚又在楼下逛了太久,所以着凉了。

他直起身,下了床,将向晚抱起来,拿了她的外套披在她身上。

向晚靠在他怀里,抬起头,茫然地看着他,没力气地哼唧了两声,像是在问他在干嘛。

霍珩面色有些阴郁,“去医院。”

向晚听到去医院,想到要吊水,整个人立刻就精神了,她的手握住霍珩的手腕,摇了摇头,讨好地笑:“这么晚了,我吃点药就好了。”

霍珩反握住她的手,一根一根地轻轻捏着,最后将她的手背送到唇边,亲了一下,“好,先吃药。”

见霍珩妥协,向晚拿开外套,再次躺回了床上,鹿眸半合不合的。

霍珩拿了一板退烧药出来,又去厨房接了一杯温水,回房间的时候,向晚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

她侧躺着,睫毛长而浓密,脸颊白皙干净,小嘴樱桃般红润。

小姑娘这些年似乎没怎么变。

霍珩放下水杯,在她身边坐下来,将她身上的毯子往上拽了拽,“晚晚。”

向晚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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