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其实这时候,戏已经开场了,旁边一名东都弟子一开口,便是一副悲悯天人的慨叹,“公子,如今一见,但看此镇还有救,幸好我们日夜兼程赶得及时。”

“是啊,公子,听闻这枫叶镇近来妖孽集结,扰得民不聊生,再晚来一步恐怕就难办了。”

凤起:没看出来哪儿民不聊生啊,一天还给二十两银子呢。

另一弟子又道:“不过这一路走来妖祸四起,虽得公子援手搭救,但恐怕这枫叶镇非同小可,怕是要在这多停留一阵子了。”

另一人赶忙迎合道:“只不过这镇上居所简陋,当真是委屈公子了。”

凤起:这话说的?想要锦衣玉食别往穷乡僻壤钻啊?你们看我这一身像有钱人么?想住我家去,我带你们去,你们想住么?我自己还没地方住呢。

秦亦清摆了摆手,颇有一番侠义风范,“出门在外平乱救世,百姓仍在水火之中,我们仙门弟子哪能讲究这些?”

“可公子的身份……千金之躯委身乡野,纵有天道之职,唉……”

凤起都有点儿听不下去了,你们要夸秦亦清什么身份尊贵不凡就行了,千金之躯……恐怕就有点儿夸大其词了吧。

亦清,那是后来长大了自取的字,她自然没有耳闻,但秦旭,不就是东都家主秦昱的私生子之一么?

当年魔界的消息最是灵通又详尽,七大仙门世家上下族谱正史秘辛,没有魔界得不到的消息。而东都家主秦昱的私生活,更是颇有一番浓墨重彩的。要说秦昱此人,颇有野心却也担得起大任,当年魔界与神界开战,最先站出来与神界同仇敌忾的仙门就是东都,继而才有了其他仙门陆续加入。

有了神界的另眼相看,秦昱在神界与各仙门世家之间传递消息时,多有些仙门之首的做派,之后多方运筹,传口碑,造声势,一路推波助澜,秦昱半推半就便坐上了仙盟之主的位置。

有野心,有手段,识时务,但若说他有什么缺点……恐怕就是爱打野食。

秦昱只有正妻一位,从不纳妾,却没留下什么一世一双人的美名。因为他在外面的风&流债比比皆是,且人尽皆知,仅在当年她还没死的时候,秦昱流落在外的私生子就有十七个,后来还有多少她不知道,但秦昱还有个毛病,只管播种不管收获,从来不接纳私生子认祖归宗。

此事在修仙界中传扬甚广,大大小小的仙门世家多少都有微词,可微词归微词,那也是秦昱的私事,且都是两厢情愿的事,从未听过强行奸&淫的传言,谁也不能说他桃花债多就不配做仙盟之主。

她要是没记错的话,秦亦清的生母就是个秦淮河上弹琵琶的,至于后来怎么能让秦昱破例收回家中,那应该他自身也有过人之处?

只不过,有其父必有其子,爱打野食也是代代传的毛病,秦亦清这出门历练顺道打野食,打到她头上来了啊。

秦亦清见凤起半天没反应,又问道:“不知倩儿姑娘家中还有什么人?怎在这入夜时分没穿鞋就出门了?”

倩儿姑娘?凤起森森打了个寒颤,一抽泣先红眼眶,“我早已家破人亡,如今投奔姑母家中,但是……姑母与家父曾有嫌隙,我无依无靠她便动辄打骂,我也是……跑出来的。”

说着,她还撩起了衣袖,自那日被沈晓雅抽打的伤还有印痕,横竖交错透着粉红。

有道是善人看伤,色心看美,秦亦清眼看着那双藕白玉润的手臂,一时只觉得口干舌燥,握拳轻垂桌子,恨道:“岂有此理,既是血缘至亲,又何必这般将人逼上绝路?”

另有一人赶忙应和,“是啊公子,这也太气人了,要不是公子您碰巧路过,这姑娘入夜时分还游荡在外,孤苦无依的,指不定又遭什么欺凌。”

“好险啊,这枫叶镇外已有妖孽集结,若万一被那些惨无人道的妖孽撞见,这姑娘就没命了啊!”

有人敲边鼓,秦亦清就仿佛成了救世主,顺势握住了凤起的手臂,掌心下触感细腻绵软,足令人心猿意马,“倩儿姑娘莫伤心,稍后我带人送姑娘回家,受了什么委屈,我统统替姑娘讨回来!”

没等凤起说话,旁人先接了戏,“公子,我们在此不会停留太多时日,若送这姑娘回家为其撑腰,待我们离去,这姑娘的家人岂不要变本加厉?”

“这也是我情急疏忽了。”秦亦清一声懊恼,顺而又握住了凤起的手,恳切道:“倩儿姑娘,我此次出门身有要事,一路涉险不能将你带在身边。若不这样,我们总也要在这镇上住些时日,住在客栈中多有不便,索性就在这镇中买下一座宅院,你且安心度日,待我清除妖祸之后,再来接你。”

这么快?这就要金屋藏娇了?凤起看着秦亦清眼中的一往情深,忽然觉得,她或许有点儿低估了自己这张脸的祸水能力,毕竟在叶重琅面前屡屡受挫,影响了她的自信。

当然,她之所以应了这登徒子的邀请,还是为了防叶重琅,毕竟这镇子实在小,重遇叶重琅的可能性实在大。而且,所谓冤家路窄,经常会窄到人们怀疑人生。

凤起没有收回手,又问道:“不知公子此来枫叶镇,是有何要事?”

秦亦清一笑,“实不相瞒,此前听闻浔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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